不同對照品的標定方法是有差異的
更新時間:2020-08-06 點擊次數:523次
對照品是指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,采用化學方法來測定,即是一般儀器的都叫。它分為*標準品和工作的,試劑公司買的不能作為正常的使用,必須經過標定之后才可使用。
(1)法定對照品
無需標定,按照說明書直接使用。
(2)有法定對照品時的標定
①標定原料藥工作:首先從正常工藝生產的原料藥中挑選一批質量較好的作為候選,在標定前,需對該批原料進行全檢,并出具檢驗報告書。采用外標法標定,由操作者1取3份平行標定;操作者2另取3份在不同儀器和色譜柱上平行標定;兩次標定的6個含量數據的RSD值不得超過1.0%,兩次的平均值作為標定結果;一般用于含量測定的工作的含量不低于99.5%。
②標定雜質:采用外標法標定,由操作者1取3份平行標定;操作者2另取3份在不同儀器和色譜柱上平行標定;兩次標定的6個含量數據的RSD值不得超過1.0%,兩次的平均值作為標定結果;一般用于含量測定的雜質含量不低于95.0%。
(3)無法定對照品時的標定
①標定原料藥工作:采用質量平衡法計算含量,公式如下:
含量%=色譜純度×(100%-水分%-殘留溶劑%-熾灼殘渣%)
色譜純度的測定,由操作者1取3份平行測定;操作者2另取3份在不同儀器和色譜柱上平行測定;按照面積歸一化法計算,兩次測定的6個含量數據的RSD值不得超過1.0%,兩次的平均值作為純度結果。
②標定雜質:采用質量平衡法計算含量,公式如下:
含量%=色譜純度×(100%-熱重%)
由于雜質對照品一般量較少,且價格昂貴,故采用熱重(TGA)代替水分和殘留溶劑,熾灼殘渣忽略。